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|
甄選資格及基本條件: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病、無不良嗜好、操守良好。
(二)需持有職業大(小)客車或職業聯結車以上有效駕駛執照,並已持有「公路總局職業大客車駕駛規定期訓練證明」者。
(三)無任何違法記錄者,無前科、身體健康、無吃檳榔或其他惡習(如賭博、吸毒…等)。限六十五歲以下,男女不拘 (男性須役畢)。
(四)國中以上畢業具有愛心,富有教育愛,願為學童之上下學付出心力者。
(五)工作經驗:相關國道、公路客運、遊覽車或大客車等職業駕駛工作經歷超過半年以上(無經驗或經驗未滿半年者請勿應徵)。
三、 報名日期及報名地點:自111年4月6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起至111年4月7日(星期四)下午4時00分止,親至本校總務處報名,不受理通訊報名,如有任何疑問,請洽總務處,電話:08-7833179#14。
四、 甄選日期、地點、方式:民國111年4月8日(星期五)下午1點30分請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,14時00分開始甄選,逾時不候;甄選採書面資格審查及口試方式辦理。
五、僱用期限:定期契約(111年4月1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)
其餘內容詳見徵選簡章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4-08|
{{ $t('FEZ005') }} 187|